取消文理分科!多省新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公布,速看!

9月15日,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江西、安徽、甘肃、黑龙江、吉林等五省(区)正式公布新高考改革方案。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高一学生将实行新高考3+1+2模式。

来一起看一下第4批5省新高考改革的详细政策方案:

江西

江西高考将取消文理分科!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刚刚,江西省高考综合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介绍了 《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出台意义。

提出三个“明确”

明确考试组成及作用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明确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全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

明确考试时间

合格性考试按照普通高中课程安排随考随清,分别安排在每年5月末和11月末。选择性考试安排在当年6月份,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健全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普通高中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校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高校要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全面深化招生改革

首先是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贯彻《实施意见》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 “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 

考试科目“3+1+2”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

高考同期+“一年两考”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每年6月份同期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总分=卷面原始分+等级转换分

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值各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按“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历史、物理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分专业(类)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 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

其次是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主要举措有: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完善规范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办法。

另外,我省将根据中办、国办文件和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意见的要求,出台高职院校专门考试招生办法,后续将作专题发布。

“3+1+2”模式的三大“不同”

目标导向不同

“3+1+2”的模式既体现了历史、物理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科目组合不同

“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 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1种固定组合。

考试内容不同

“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安徽

9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上获悉,安徽将实施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

●由传统的文理分科到“3+1+2”模式

根据改革方案,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共有6门,即“3+1+2”。“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开始实施

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考试时间紧随全国统一高考进行。考试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一图看懂

甘肃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9月15日召开的“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今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于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高考科目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3” 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 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即: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 即: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考生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从4门中选择2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招生录取

自2024年起,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黑龙江

15日,黑龙江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我省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正式进入“3+1+2”的新高考模式,2024年起,我省高考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听力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两类。

  •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毕业生认定的主要依据;

  •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性考试

为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共14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考试内容为必修内容,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选择性考试

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6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包括1门首选科目(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和2门再选科目(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中任选2门),也就是“3+1+2”中的1+2模式。

选择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当年有效。同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从2024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试听力(30分)和笔试(120分)两部分组成。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全省统一组织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一门首选、两门再选)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

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吉林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吉林省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个省(区)之一,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2024年实行“新高考”。9月15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当日下午在长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教育厅负责人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等进行发布和解读。《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吉林省高考综合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本轮高考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我省《实施方案》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又吸收和借鉴了试点省份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方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形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

三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改革。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 “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新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其中,考生应从物理、历史中首选1门,从另外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再选2门,即“3+1+2”模式。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自2024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四是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分为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对口考试招生两类。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全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高职对口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全省统一组织。

《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系统设计、注重整体协同、体现育人为本、注重科学选才、确保公平公正。着力为每位学生提供合适的升学通道,为不同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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